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,近期,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通知,要求各地加强全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,排查处理安全隐患,大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。
一是加大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力度。按照“先地下、后地上,先空中、后地面”原则,统筹协调、同步施工,改造、完善和规范供水、供电、通信、广电、燃气等管线,实现“综合改一次”。完善小区消防设施,改扩建停车设施,畅通消防救援应急通道,设置垃圾投放设施,建设无障碍设施,改造完善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,完善涵盖生活服务、医疗保健、照料看护等内容的适老化服务设施短板,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、获得感、幸福感。
二是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机制。改造前充分摸清配套设施短板、存在的安全隐患,逐项确定改造内容,做实做细改造方案,优先改造安全隐患突出、居民改造意愿强烈且形成一致支持意见的小区。改造中联合相关管线专营单位加大巡查力度,加强工程材料质量检测,做好隐蔽工程验收及其他中间环节的验收工作,确保改造工程质量安全。改造后明确水、电、气、暖等相关配套设施产权,落实后续运营维护更新责任,建立多主体参与的社区管理新机制,促进小区改造后维护更新进入良性轨道。
三是科学储备项目,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。科学确定老旧小区改造内容,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、财政补贴、专项债等资金,统筹地方财力,全面完成年度改造任务。